我院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公寓部分毕业生宿舍进行粉刷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我院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公寓部分毕业生宿舍进行粉刷项目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Q23-001
3.原公告的工期:20日历天(以甲方下发开工令为准)
4.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2023年7月17日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皇冠新体育校园网”、“我院后勤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5.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磋商公告
2、变更事项:第一项1.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我院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公寓部分毕业生宿舍进行粉刷项目
变更为:
项目名称:我院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公寓部分毕业生宿舍粉刷项目
3、变更事项:第四项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原内容:按照《采购人便企惠企“二十条”》宛财购【2021】7号要求,本工程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成交价和签订合同价仍以供应商原报价为准。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变更为: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 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 投标报价扣除。
(2)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10%)。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
4、更正日期:2023年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响应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皇冠新体育
地址:南阳市长江路80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7-6223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