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新体育11号楼6层食品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电源改造项目
采购公告
现就皇冠新体育11号楼6层食品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电源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皇冠新体育11号楼6层食品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电源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SD2021-004号
3.项目资金:已落实
4.采购预算:144274.91元
5.采购形式:询价采购
6.服务地点:皇冠新体育校内
二、采购主要内容:
1.电力电缆及电缆顶管敷设。
2.电缆两端与配电盘对接及其它。
3.室内线路敷设、插座、开关等配套设施安装。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国家(或省)电力监管委员会(或专员办公室)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两种资质的任意一项:
①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皇冠新体育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和皇冠新体育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监测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成交价和签订合同价仍以监测单位原报价为准。
监测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的监测单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请于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到我院后勤服务中心水电与设备管理科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国家(或省)电力监管委员会(或专员办公室)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两种资质的任意一项:
①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皇冠新体育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6.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六、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2.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皇冠新体育行政楼501房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皇冠新体育校园网》、《皇冠新体育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方:我院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我院后勤管理处 张娟
电话:0377-62233186
地址:南阳市长江路80号
十、监督部门:
联系人:皇冠新体育审计处 王老师电话:0377-62071339
财务处 王老师电话:0377-62073936
地址:南阳市长江路80号
我院后勤管理处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