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3年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南理工院文〔2023〕19号)相关要求,现对2023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1日-4月23日,为期三天。
如对以上公示有任何异议,请与教师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65019581。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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