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130号)的精神,结合河南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工作要求,我校2018-2019学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为确保本次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说明
今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中对报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事项为:
(一)本年度“高基112 -大学信息表”,新增“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校园足球场”“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和剧场”等填报内容。
(二)在“高基361-其他学生情况”,细化“进修及培训”的情况;修订“高基441 -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按照培训模式和培训时间进行重新分类。
(三)在“高基431-专任教师变动情况”增加“调入”“辞职”指标,并对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四)修订“高基941-普通专科生、普通预科生录取来源情况”“高基943-普通专科生、普通预科生招生来源情况”,录取数和招生数指标中增加“其中:五年制高职转入”;修订“高基942 普通本科生、普通预科生录取来源情况”“高基944 普通本科生、普通预科生招生来源情况”,录取数和招生数指标中增加“其中:专升本学生”“其中:第二学士学位”。
二、工作任务
校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我院2018-2019学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各相关单位任务分解表》(附件1)分解的任务,明确本单位的填报范围和各项指标,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3),做好本次统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统计工作人员认真阅读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准确理解每一项统计指标的内涵,明确每一项统计指标的要求和范围,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本学年初9月1日。
(二)校内各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库和统计台帐,并根据办学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统计数据库和统计台帐。
(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决策的依据。校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细致地填报、审核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并按规定在报表上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报表,党政办公室将不予接收。各有关单位在上报报表的同时,要留存报表底稿备查。
(四)2017年安装过统计软件的单位请到“南理工办公统计XF(QQ群号:337591203)”QQ群文件中下载“2018年统计软件安装包”等软件,并安装运行后在该系统中填写,2017年未安装统计软件的单位请到附件3中导出各自相关的空表填写。在统计工作当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党政办公室法制信息科联系。
四、填报部门及时间任务安排
填报涉及部门: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招就处、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学生处、基建处、国资处、设备处、科研处、图书馆、保卫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体育教学部、团委、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国医学院。
各有关单位将相关表格(附件2、3)填好后,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务必于10月17日前送党政办公室法制信息科行政楼117室(电子文档发往xingyongfeng@163.com),以便及时汇总、审核和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老师
电子信箱:xingyongf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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