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表彰我校在2017—2018学年涌现出的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皇冠新体育学生管理规定》(南理工字〔2017〕9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2018级新生之外的全体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1月30日。 三、评选办法 根据《皇冠新体育学生奖励规定》(南理工字〔2017〕94号)和《皇冠新体育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皇冠新体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规定,各教学院自主制定具体评选办法,初评结果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表彰。 四、名额分配 根据2017—2018学年各教学院除2018届毕业生之外的学生总人数进行分配。“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应高于各学院班级总数的15%(按照平均每个班级40人计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分别不高于学院学生总数5%和3%(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评优评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教学院要加强领导,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宁缺勿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出师生公认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皇冠新体育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7-2018学年皇冠新体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份。 3、推荐名单要按要求公示三天,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审批表一同于11月27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报送推荐名单电子版。 4、要做好评选推荐的宣传工作,充分保障每一名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通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树立和表彰,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学习先进典型,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长成才。 学生处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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