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更好推动专任教师更新观念、提升实践能力,促进产教融合和校地、校企合作,根据《皇冠新体育党政干部与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和实践锻炼管理暂行办法》(南理工发〔2022〕46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五年规划和开展2023年度专任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教学院部5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体育教学部除外)。
二、选派方式
(一)不脱产实践锻炼。由专任教师所在学院依据本单位年度实践锻炼计划选派;也可由专任教师本人自行联系,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派出。原则上各学院每年度派出人员数量占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二)脱产实践锻炼。由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提供实践锻炼岗位,从报名的专任教师中选派;也可由学院提供或专任教师自行联系,经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派出。原则上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范蠡商学院每年度派出2人,其他学院每年度派出1人。
三、本年度实践锻炼周期
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四、参加实践锻炼教师的管理
按《皇冠新体育党政干部与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和实践锻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皇冠新体育党政干部与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和实践锻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五年规划,扎实做好本年度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工作。
(二)2023年3月24日17时前,各教学院将本单位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五年规划、2023年专任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方案和参加2023年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名单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领创空间三楼,联系人:李孟)。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各教学院报送的选派人员进行审核,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所在单位与派出人员签订《皇冠新体育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任务书》后及时派出。
(四)专任教师实践锻炼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不得从事与本人岗位和专业无关的事情。
(五)参加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每3个月向所在单位书面汇报一次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专任教师所在单位不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和检查,期满后集中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