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优秀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将同步进行,申报类别如下:
1.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2.往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3.仅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凡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团队和个人,均可参与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为2015年以来形成的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发展,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申报成果应有相关的校级及校级以上部门立项并完成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支撑,原则上不接受以单本教材形式申报。
2019年立项,2021年鉴定通过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均可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并且将从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中推荐2项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以需求为导向。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在改革教育教学方式上可复制可推广,有较大影响力。
三、申报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聚焦近年来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态、新理念、新要求,重点围绕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劳动教育、体育美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教学成果应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切实解决各级各类教育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问题。
2.已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成果,但可在其他成果内作为参与人。成果其他完成人参与成果不超过2项。
4.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具体推荐指标如下:
(1)各教学院推荐数量为本学院本科专业数量,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推荐;
(2)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由于没有专业,各限额推荐2项;
(3)大学英语、大学物理、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承担学院增加推荐1项(限上述课程教师申报,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推荐);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由音乐学院负责组织推荐)各限额申报1项,招生就业处承担《创新创业基础》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两门课程的专职教师作为一个推荐单位限额推荐1项(限上述课程教师申报,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推荐);
(5)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增加推荐1项(限该团队教师申报,由外国语学院和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负责组织推荐);
(6)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人员所主持的项目统一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根据申报数量的30%确定推荐指标限额并组织推荐。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上报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项目组)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组织上报”的程序进行。
推荐单位统筹规划申报工作,充分凝练近年来经过研究和实践所取得的创新性教学成果,做好申报材料的论证评议,申报材料结合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后,各单位择优排序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1.《皇冠新体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
2.《教学成果报告》,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应当写成介绍性的成果科学总结(5000字左右,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需要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
5.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6.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新闻媒体报道,校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需要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1份(电子版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成果名称”),纸质材料5份(教材样书纸质版1份)。第一项《申请表》单独装订,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要求见附件)。纸质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1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崔少博
联系电话:62073876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月8日下午16:00前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102-1室,电子邮箱:364333455@qq.com
教务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