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事项 |
责任单位 |
责任 校领导 |
办结 期限 |
1 |
关于选聘二级单位业务协理事宜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第44次校党委会议决定,会议同意聘任孙新国、李如晓、杜新宇、王生钊、马晓宁等5位同志分别担任相应二级单位业务协理,聘用期限自聘用日期至本届中层班子届满;聘期内相关人员享受学校的中层副职待遇,不享受南阳市副处级干部待遇,聘任经历不视为学校中层副职级工作经历。 |
人事处 |
葛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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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东校区餐厅服务企业遴选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与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优质餐饮企业签订东校区餐厅服务合作协议。要求相关部门组成专题工作组进行市场考察,依法依规开展公开评选,合作协议经依法治校办公室审核;依据会议所提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方案后,严格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
后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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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及招生事宜 会议同意2022年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2500人左右,专业设置为16个以理工科为主,兼顾文史中医和教育类的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 |
继续教育学院 |
郝好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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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与镇平县人民政府共建珠宝玉雕产业学院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按照“植根镇平,服务产业,分期建设,共建共享”的原则,与镇平县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皇冠新体育珠宝玉雕产业学院。要求由依法治校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继续完善合作协议,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在条件成熟后签订协议,推进建设。此项工作提交党委会议研究。 |
发展规划处 |
张世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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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东校区建设项目四施工标段报告厅(原音乐厅)室内大厅装修项目拟立项事宜 会议同意立项实施该装修项目,由学校设计院结合实用功能等方面对音乐厅室内大厅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功能上要求能够满足一般演出要求,后期可逐步增加部分舞台设备,进一步拓展演出功能。本次所需费用从年度预算中列支。要求依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相关校领导审核把关后实施。此项工作提交党委会议研究。 |
基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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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议《后勤服务中心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办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办法。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后勤劳动用工管理岗和技术岗的基础工资等,依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
后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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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报《我院2021年度统计报告》 会议听取了有关该项事宜的汇报并指出制定统计报告是落实上级要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学校摸清家底、掌握实情,理清发展思路、科学进行决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照,不优的部分要加强针对性建设。 |
发展规划处 |
张世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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