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我院2021年优秀“教案+讲稿”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安排,教务处于2021年11月2日聘请专家对照《我院2021年度优秀“教案+讲稿”评分标准》进行了集中评审,产生了2021年度优秀“教案+讲稿”评选结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3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5日)内,对公布的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地址:行政楼102-1室
电话:62073876
附件:我院2021年度优秀“教案+讲稿”评选结果公示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